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第二题高某负什么刑事责任
〖YĪ〗、一)高某的刑事责任 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ÈR〗、答案: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答案: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SĀN〗、一日,洪某趁雷某上班之际来到雷某家,雷某刚满10周岁的儿子独自一人在家,洪某冲进去将雷某家的电视机砸坏,雷某之子上去阻拦,洪某即持匕首向其砍去,正值扭打之时,雷某下班回家,见状惊恐万分,为使儿子免遭不测,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过去将洪某***在地,洪某当即昏迷,经送医院抢救,仍致其重伤。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犯罪构成
〖YĪ〗、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
〖ÈR〗、一)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同犯罪问题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时,构成共同犯罪。例如一般主体教唆、帮助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成立脱逃罪的共犯。
〖SĀN〗、A.侮辱尸体罪未遂 B.侮辱尸体罪既遂 C.强*罪未遂 D.强*罪既遂 正确答案:A 4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是:()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票据诈骗罪 D.信用证件诈骗罪 正确答案:B 4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
〖SÌ〗、两个以上的人意图实施的犯罪罪名相同,只是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次要因素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因为共同故意只要求在刑法的范围内相同,也即罪名相同或部分重合,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如甲教唆乙在马路边抢劫,乙接受教唆后入户抢劫,成立共同犯罪,但甲与乙量刑幅度不同。
〖WǓ〗、第一,是指已经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行为人即犯罪人; 第二,是指犯罪主体的条件,即具备何种条件才能成为犯罪主体,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所研究的是后者,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由刑法明文规定。
〖LIÙ〗、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由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出题组长、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刑法理论家、刑法改革权威专家、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教授提出。) 选择要件 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危害公共安全罪
〖YĪ〗、行为以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之外的其他具有相同破坏力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此罪。例如:(1)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2)私拉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的。(3)在火灾现场破坏消防设施或者器材,危害公共安全的。(4)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ÈR〗、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重 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 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SĀN〗、C.我国刑法中,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都可以成立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 D.甲教唆乙伤害A,乙却杀死了A.甲乙两人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甲承担故意伤害致死的责任,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SÌ〗、是使用其他信用卡以外的工具从ATM机中取钱,成立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无关。故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正在使用中既包含正在运营中的车辆,也包含修理完毕已交付处于可以随时使用的状态。甲的行为危害了公共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公共安全,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D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求解析司法考试2015年卷二59题
〖YĪ〗、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可知,重婚罪的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ÈR〗、司法考试客观题卷二主要考查民法、商经知(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私法领域相关知识。具体科目构成及考查重点如下:民商法模块聚焦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知识产权保护及公司企业法律规范。
〖SĀN〗、上述法律和司法规定使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成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一个基本种类。(二)制定机构 制定发布行政决定、命令的机构,可以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第90条规定,各部、委员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SÌ〗、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卷二真题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模考估分 【答案】ABC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WǓ〗、您好:解析:《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LIÙ〗、答案及解析:BC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六《民法》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答案:C 解题要点:选项C是正确答案比较简单。但需要注意其他几个选项的内容:选项A中承揽人的义务属于一项从合同义务(《合同法》第265条);选项B中卖方对该货物的管理义务属于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选项D中超市与顾客实际上订立了一个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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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精要详解实练:民法》内容简介如下:核心内容提炼 精要知识点:该栏目浓缩了民法教材的核心内容,帮助考生快速把握民法的关键要点,是深入学习民法的基础。
案情分析题(本题30分)案情:2015年3月1日14时许,齐格飞驾驶渝BAXX41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K县东二道街路口北侧人行横道处等待红灯,当红灯变为绿灯车辆起步时,将行人孙曼(男,62岁)撞伤。事故发生后,齐格飞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送孙曼去医院抢教,后孙曼经抢救无效死亡。



〖YĪ〗、一)高某的刑事责任 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ÈR〗、答案: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高某在公园取得李